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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中央扫黑除恶督察组进驻山西,又一个“涉黑”有组织犯罪集团宣告被摧毁。
8月26日,山西阳泉市公安局认证微信公众号“阳泉公安”发布《关于举报以程友泽(程三)为首的有组织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阳泉市公安局”)通知》称,阳泉市公安局正在侦查以程友泽(程三)为首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案件。
上述官方公告显示,高调上演出狱“闹剧”的刑满释放人员程友泽已被警方确认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主犯。
《通报》称,主要犯罪分子程友泽(程三)、孟光禄、贾凡凡目前已被羁押,涉案嫌疑人有赵武清(“老五”)、李小平、程慧琳、郭亚良(梁子饰)、李克、陈伟伟、盖新、马海贵、严振南(严小刚饰)、张建文、单中宝、段宝明、张丽娜(程有泽饰)等十余名犯罪集团成员妻子)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其他涉案成员正在全力追捕中。
《通知》还强调,“公安机关在此告诫程友泽(程三)组织犯罪集团全体成员,不要心存侥幸,要主动投案自首,争取宽大处理,不会从重处罚”。如果逾期就给!” 此外,阳泉警方表示,“为扩大侦查成果,深入挖掘犯罪事实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、提供线索。”
此前,被指为山西晋城“黑帮老大”的刑满释放人员程友泽因高调上演一出出狱“闹剧”而引发外界关注。
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2016年5月23日,一组名为“黑帮老大高调释放”的视频在网络疯传。 视频中,一名身穿白色唐装、戴着墨镜的男子被人群包围。 当他走过摄像头时,地上排着十几枚鞭炮,几个黑衣男子列队迎接。
视频中的白衣男子不是别人,正是程又泽。 2009年10月,他因故意伤害罪、非法买卖爆炸物罪、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逮捕。 随后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,后因减刑提前释放。 出狱当天,上述视频中的欢迎仪式在金城监狱前举行,该视频随后在网络上疯传。
由于高调出狱带来的负面影响,事发后已有十几名涉案人员被捕。 2016年5月26日凌晨,程友泽在家中被警方带走调查。 检察院随后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他提起公诉。
2017年7月13日,该案在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 程友泽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 由于此前减刑被撤销,法院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。 此外,本案其余13名被告人也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至1年不等。 程友泽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
2018年4月13日上午,澎湃新闻从刑满释放人员程又泽的律师朱小丁处获悉,程又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二审宣判:上诉被驳回,维持原判。
阅读延伸:
揭开犯罪头目“程三”程友泽减刑之谜
程友泽一出狱,便名声大噪。 被山西晋城中院减刑一年零四个月后,2016年5月23日,程友泽身着白衣走出晋城监狱。
据澎湃新闻报道,数百人排队,身穿黑衣,高喊口号、放鞭炮、聚集豪车、摆设宴会。 这看起来就像黑帮电影中的场景。
四天后,晋城警方宣布,程友泽(绰号“程三”)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,再次被刑事拘留。 54岁的程又泽第四次“进去”。
澎湃新闻调查发现,这位如此高调出狱的“大哥”,已经三度入狱。 自21岁起的33年里,他在监狱和看守所里度过了至少20年零5个月的时间。 ,占了人生这段时期的近三分之二。
出狱后,举办宴会的酒店距离检察院、公安局、武警、消防队不到200米。 在狱中,他起诉一家煤矿老板欠下巨额债务,其中包括3500万元的赌债。
程又泽的出狱也引发了网友对他减刑的质疑。 晋城监狱办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,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,对程友泽减刑等问题进行调查。
高调出狱
5月23日,对于金城监狱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。
21年前的5月23日,一名犯人从金城监狱越狱。 此后,监狱以此为警示,每年的这一天都会开展防越狱总结动员大会和倒计时活动。
这一天,程友泽刑满出狱。 金城监狱知情人士透露,成某出狱前,监狱刚刚召开了非在押越狱人员表彰总结会。 数百名狱警在国旗下宣誓,来年将继续努力,实现囚犯零越狱。 随后,监狱区外聚集了人群,多名警察在附近拍照。
据媒体报道,金城监狱当天也注意到门外聚集了大量社会人士,因此临时决定改变释放顺序,将程友泽移至最后一个释放。 还让他电话联系家人,让家人把监狱外的人送走。 ,但这些人却从未离开过。 随后,监狱无奈联系武警驱散这些人。
网上流传的多段视频显示,程某出狱时,监区前的道路上放置了10多组鞭炮。 不少黑衣青年站成两排,其中一名白衣男子戴着墨镜。 走在中间,两排黑衣人喊着口号,白衣人举手打招呼。
“监区外的操场上停满了汽车,数百米外都堵车了。监区外,有十几名武警并排站岗。” 金城监狱毗邻金铺山煤矿家属区,一处高调的出狱场景吸引了居民围观。 78岁的王先生看了一会儿就回家了。 “它们太艳丽了,我受不了。”
他出狱的视频被上传到网上,引发众怒。 舆论情绪中透露出一些担忧。
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也注意到了这一民意,他表示,“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嚣张气焰,决不能让社会渣滓抬头”。
四天后,即5月27日,晋城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再部署会议。 会上获悉,晋城市公安局成立了“5·23”专案组。 程友泽被治安拘留,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被捕。
事件发生多日后,澎湃新闻在采访中发现,有关程又泽刑满释放当天的信息仍在晋城流传。 金城海天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证实,程友泽等人确实于5月23日中午在酒店举行宴会,数小时后离开。
据酒店工作人员介绍,该酒店是一家四星级酒店。 “至于他们在哪个包间,坐了多少张桌子,我不便透露。”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,酒店老板已经跟他们打过招呼,不会多说。
澎湃新闻发现,海天酒店左侧200米范围内分别是晋城市检察院、晋城市公安局、晋城市武警支队、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。
监狱生活
在山西晋城,1962年出生的程友泽被认为是世人皆知的“大哥”。 在他的“江湖”生涯中,“赵无情”这个名字与他密不可分。
赵武清是晋城钟家庄人,1966年出生。《人民公安报》曾报道,他开始在私人赌场组织赌博,后来成为境外赌博的区域代理。 他甚至与他人合伙在澳门租用赌场,招募赌客到海外赌博。 程友泽是这个团伙中的二号人物。
上述报道称,1984年4月,程又泽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于1988年4月刑满释放。不过,程又泽出狱后并没有停下来。 此后,警方破获一个冒充司法人员的团伙,5年来实施犯罪70余起,造成9人重伤、重残。 程某是该团伙的业务经理。 1996年,程因流氓罪、抢劫罪、赌博罪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再次入狱。 他于 2006 年被释放。
程友泽第三次被捕是在2009年10月1日,当时晋城警方启动查处赌博和有组织犯罪的“8·7”专项行动,在程友泽从丽江逃往四川攀枝花时将其抓获。 。
晋城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担任此次大规模扫黄打黑行动的专案组组长。 警方曾通报称,“8·7”工程的主犯是赵无情,程又泽是团伙中的主要人物。 2006年,赵某纠集他人组成犯罪团伙,先后组织金城赌徒前往澳门、中国、缅甸等地赌博。 同时,他利用网络或在晋城当地开设赌场等方式进行犯罪活动。 赌博资金达百万元甚至千万元以上,不少赌徒破产。
警方还通报称,赵某、程某团伙还实施绑架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 2008年,赵某、程某以收取赌债等非法利益为由,绑架煤老板赵某,非法取得其煤矿经营权,并将赵某储存在煤矿的部分原煤据为己有。
据知情人透露,2010年8月,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程友泽犯故意伤害罪、非法买卖爆炸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 检方指控非法拘押煤老板14小时构成绑架,并未得到法院认可。 程友泽提出上诉,2012年,山西高院追加非法拘禁罪,但刑期改为8年。
据澎湃新闻统计,直至2016年5月23日出狱,33年来,程友泽在监狱和看守所中至少度过了20年零5个月的时间。 从刑期中扣除时间。
在监狱里追讨赌债
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了多份与程友泽相关的司法文书。 判决书显示,2011年,正在服刑的程友泽将赵某告上法庭,要求其偿还7800万元贷款。
并要求煤矿代赵偿还赵某煤矿经营期间欠王某的1000万元,以及向泽州县煤炭工业局缴纳的150万元风险保证金和评估资产。 218万元,合计1368万元。
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7800万元贷款中,本金6000万元,利息1800万元。 6000万元本金中,有3500万元是非法赌债,所以没有被认可,剩下的2500万元确实是程友泽通过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借给了赵某。 因此,法院仅要求赵某偿还2500万借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。 程友泽索要的额外1368万元也应由赵某退还给程友泽。
一审判决后,被告人赵某不服判决。 2012年他因病去世后,他的妻子提出上诉。 2014年12月,山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程友泽申请强制执行。 2015年6月,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、划转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600万元。
然而,此后剧情发生了变化。
赵某的妻子不服山西高院的判决,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,例如:程友泽在煤矿经营期间是否使用煤炭资源抵偿债务,还是以程友泽自有资金偿还?
事实上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,赵某是被迫与程友泽签订合同,委托程友泽经营自己的煤矿。
2015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责令山西高院再审。 据赵家人透露,山西高院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此案。
对减刑的质疑
程又泽高调出狱。 有网友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对他的减刑提出质疑。
此前有媒体报道称,程友泽因流氓罪、抢劫罪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、赌博罪于199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,并于2006年获释。
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,1996年12月,程友泽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。 二审刑期改为15年。 2006年9月被释放,考虑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扣除的刑期,他的实际服刑时间应该是10年左右。
第三次入狱后,2016年5月,程友泽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1年零4个月。 从2009年10月1日被捕,到2016年5月23日出狱,程友泽实际上已经服刑了近6年零8个月。
根据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最高法减刑、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定》,减刑、假释裁定必须依法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。 澎湃新闻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全国法院减刑、假释、临时监管信息网,仍找不到程友泽最新减刑的相关信息。
澎湃新闻从晋城监狱知情人处获悉,2014年,程友泽从太原第三监狱转到晋城监狱服刑,并被安排到地面监区工作。
“按照监狱规定,只要刑期超过一年,身体健康,就必须下井。” 知情人表示,监区的罪犯主要通过井下采煤、挖掘等方式进行劳改,而地上监区则负责做饭、打扫卫生、烧锅炉等劳动,“与井下工作相比,不仅工作更轻松,但风险很小。”
此外,澎湃新闻记者发现,2015年5月26日出版的《山西法制报》第三版刊登了题为《金城监狱二十年无一逃亡》的报道,署名“程友泽”。
这份长达221字的报告称:“5月23日,金城监狱实现了连续20年无犯人越狱目标,为平安监狱建设增添了新的辉煌。”
上述知情人士透露,在押人员若想减刑,必须累积加分。 这只有达到一定数量的积分才能实现,而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是获得奖励积分的一种方式。
这篇文章是程又泽写的吗? 程先生是否因此获得了减刑加分? 晋城监狱办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,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,对程友泽减刑等问题进行调查。
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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